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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“3C”证书

发布者:日期:2021-08-12 返回列表

热烈祝贺我司首批通过全国消防产品“CCC认证”并取得证书。

2014年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、公安部、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,决定对家用火灾报警产品、可燃气体报警产品、防火门、防火卷帘、手提式灭火器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等59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(即“CCC认证”)。

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。凡列入本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,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自2014年9月1日起,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。这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可在质检总局网站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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